我所知道要做的
有很多人也不知道,其實我自少喜歡寫作,也曾幻想過成為一位作家。喜歡寫作的原因是因為我不擅用口舌去表達內心真正的感受,說話時很多也未經深思熟慮,造成了許多誤會或無意間傷害了別人,用筆墨就不同,可以減少很多這樣的機會。
由於中英文程度皆不好,中文水平甚至未達中學四年級,所以這個博客的文章多出自他人手筆(但經過筆者允許才刊登),自己的文章也大多經過他人修改才能登出,但繼後我希望陸續登出自己親手寫的原稿。
正如我的profile介紹,我是一名普通的屬神的女兒,身為兒女遵行天父旨意是應該的,行事為人都要對得起祂 、討祂的喜悅、報答祂的恩情。那天父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又是什麼呢?我餘生所要做的又是什麼呢?主耶穌在聖經裡清楚告訴我們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做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,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。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馬太福音28:20)
簡單的說,天父要祂的兒女作的,是要去傳揚祂的救恩。或問,救恩是什麼呢?
聖經中這幾節經文就闡明了救恩的精義:
「神 愛 世 人,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,叫 一 切 信 他 的 , 不 至 滅 亡 ,反 得 永 生 。」(約3:16)
「信 子 的 人 有 永 生 ,不 信 子 的 人 得 不 著 永 生。」(約3:36)
「耶 穌 說:我 就 是 道 路 、 真 理 、 生 命 。若 不 藉 著 我 , 沒 有 人 能 到 父 那 裡 去 。」(約14:6)
「惟 有 基 督 在 我 們 還 作 罪 人 的 時 候 為 我 們 死 ,神 的 愛 就 在 此 向 我 們 顯 明 了 。」(羅5:8)
「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,神 是 信 實 的 、 是 公 義 的,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、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。」(約一1:9)
「凡 在 人 面 前 認 我 的 ,我 在 我 天 上 的 父 面 前,也 必 認 他 。」(太10:32)
希望大家也能認識神的愛並快快接受祂寶貴的救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