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真實見證
我於 70 年代出生於香港,家有四兄弟姐妹,我排行第三。由於父母忙於賺錢,我們四兄弟姊妹從小就由家傭照顧。我自少因不懂得和別人溝通,跟家人的關係十分差,也沒有什麼朋友。所以,我的童年可說是在孤獨和眼涙中渡過的。 1990年,我們舉家移民加拿大,當時 15 歲的我,企盼著移民後能展開人生的新一頁。無奈移加後,我和家人的關係變得更惡劣。我試過離家出走、中途輟學,甚至服藥自殺。雖然看了心理醫生,對我的情緒卻毫無幫助。 1992年,我結識了一個男朋友,由於他對我千依百順,我十分倚賴他。兩年後,我們註冊結婚了。但婚後不到一年,他悄悄地離開我,到了另一個省份讀書。我嘗試乘飛機前往那省份找他,希望他回心轉意,不把我拋棄。在神的安排下,我在他所念的大學里,遇到一位基督徒,一問之下,他竟然認識我丈夫的一個朋友。 因此,我找到我的丈夫了 ... 可是,他把我送回機場,在機場里,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,他卻叫保安來,把我送走。我別無他法,唯有返回溫哥華。回家後,我每天躺在床上哭。直至一天晩上,我又萌生自殺念頭,唯盼死前能跟丈夫說聲「再見」,於是請那基督徒朋友幫忙聯絡他。這基督徒一聽見我要自殺,立刻致電叫他溫哥華的好友前來阻止。感謝神!這朋友及時趕到,輓回了我的生命。 後來,那基督徒朋友又安排溫哥華另一好友來關心我。她也是個很有愛心的基督徒,常常探望我,帶我參加教會,又介紹我認識一位輔導中心的輔導員,這輔導員原來是一位傳道人的太太。她十分關心和憐恤我,即使我付不起輔導的費用,她也毫不介意。每次約見她,她沒有用什麼心理學輔導我,卻和我一起讀聖經和祈禱,而我每次都得到安慰和幫助,並能重新振作。我深深記得令我最感安慰的經文,就是詩篇 23:4: 「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為禰與我同在;禰的杖,禰的竿,都安慰我。」 1994年,這傳道人太太帶領我參加一個佈道會。在聚會中,神藉著講員引用詩篇8:4-5:「人算什麼,你竟顧念他?世人算什麼,你竟眷顧他?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,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。」和約翰福音 3:16 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使我明白祂寶貴的救恩。當天晚上,我十分感動,因我從來沒有想過,像我這樣的人,神竟然愛我,讓我可以白白得到救恩,就像羅馬書 10:9 所說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