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陰間受苦的人,有何感覺?


根據主耶穌所講的「財主與拉撒路」的故事,和聖經其他的經文告訴我們,在「陰間」那裡,有十二大痛苦:

1.仍有知覺:許多人以為,人死如燈滅,一了百了.其實不是這樣,人死後來到陰間,在那裡有火焰,甚是苦痛.這火焰是永遠不會熄滅的,聖經形容為「好像用鹽來醃各人」;

2.黑暗:不要以為那裡有火,就有光.原來那裡的火是沒有光的,極其量,只能叫人隱隱若若看見一些東西,但整個環境還是很黑暗的,這黑暗是因為「離開了神,根本就沒有光」;

3.在那裡可以看到天上,可以回想往事,又可以與「亞伯拉罕對話」。人看到天上而不能上去,人回想往事而後悔非常,這是一種痛苦.不像佛教的輪迴,做了另一個人或動物之後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誰。與「亞伯拉罕對話」的意思,表示甚意不明的事,那時都得到答案了;

4.與天堂隔開.聖經指出,「有深淵隔開,人不能過到那邊去,那邊的人也不能到這邊來」,意思是任何人都無法給與幫助或解救;

5.不得見神的面,與魔鬼一同受苦.神原是人靈魂的天父,也是一切恩典和好處的源頭,可是,到那時,再沒有恩典了,再沒有好處了,完全隔開.代之,就是與魔鬼永遠在一起受苦;

6.最痛苦是沒有水喝.財主求亞伯拉罕取一點水也得不到,可以陰間最痛苦就是口乾。據一些專家指出,人肉體痛苦之中,口乾是最痛苦的;這也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;

7.不得憐憫.財主求的只是「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」,也得不到;

8.這是公平報應,因為生前財主也不憐憫在他家門口餓死的乞兒拉撒路.我們要知道,聖經清清楚告訴我們,將來神要「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」,這就是公平;

9.非常後悔,哀哭切齒.因為那時已經明白自己所犯的罪,是何等的卑鄙污穢,生前放棄悔改的機會,是何等的愚拙;

10.不想自己的親人也來到那裡.財主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復活回去見財主的五個兄弟,勸他們不要到他那裡去.可是,現在這個信息親自由主耶穌講出來了,有誰相信呢?人都認為陰間的事,是虛構的,是幻想出來的,但卻無法證實是這樣;

11.面對神的審判,非常懼怕.聖經指出,這些在陰間的人,等到將來世界末日了,神就要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他們,那時,他們怕得要求大山,小山倒下來,遮蓋他們.可以說,人在今生和來生所遇一切最可怕的事之,面對神的審判,是最可怕的了;

12.永永遠遠無窮盡.朋友,陰間的痛苦不是幾萬年,或幾百萬年就會停止的,乃是「永永遠遠,無窮盡」,好像在一個圓圈上面走一樣,沒有一個開始,也沒有一個結束!你若不願到陰間去受苦,記住,「今生」是唯一可以選擇去與不去那裡的機會!!

--吳主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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